兴安盟“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火热进行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兴安盟“清风干部”评定试点

工作火热进行

        2017年度“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在我盟各旗县市全面开展以来,各地积极部署,认真落实,评定工作有序推进。目前,科右前旗、阿尔山市评定工作已公示完毕,待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向社会发布公告。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评定工作都已进入公示阶段。

       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挂帅。各地都成立了由旗县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统一领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同时,各申报单位组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小组,党组织“一把手”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负总责。形成一套自上而下,“一把手”负责的评定工作系统,有效推动了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方案,明确评定范围。各旗县市根据兴安盟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全盟各旗县市全面开展“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相继制定下发了“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评定范围、评定标准、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评定范围包括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县市)直各部门班子成员(含副科级以上非领导干部)及所属站办所科股室等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嘎查村党支部、村委会、监督委员会“三委”成员,国有企业、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班子成员。

        协调配合,严格审核把关。此次评定工作范围广,人员多,、、、组织、人社及相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依据部门职能,对各单位上报的初审名单逐一筛查,准确做好相应的政策界定,对“清风干部”申报人员严格审核把关。

        截至目前,各地所有申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初审名单也由相关单位进行了严格的筛查审核。5个旗县市共计612家单位上报“清风干部”12061人,经过层层筛查,共有11512人符合标准。其中,乌兰浩特市89家单位上报2388人,审核通过2307人;阿尔山市89家单位上报672人,审核通过661人;扎赉特旗87家单位上报3135人,审核通过2824人;科右前旗100家单位上报3000人,审核通过2957人;科右中旗247家单位上报2866人,审核通过2763人,“清风干部”比例为95.45%。

         因地制宜,工作推进有亮点。“清风干部”评定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思路,丰富举措,不断探索实践适合本地区的方法和模式。

         乌兰浩特市率先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评定试点工作,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整,不断完善“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为全市的评定工作奠定基础;科右前旗在“清风干部”评定中注重纪律底线与道德高线相结合,在划出法律底线、纪律红线的同时,结合开展的“农牧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清风干部”评定标准,尤其是针对村“三委”成员违反农村牧区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相关规定并被查证属实的,一律不予评为“清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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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费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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