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 “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课题 研究工作的询价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

“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课题

研究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8181号)、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发改规划〔2018369号)文件精神,按彭州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课题研究项目组织询价,凡符合公告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本次询价课题项目概况

(一)课题项目名称:《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

(二)课题项目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成都市第十三次代会、成都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及彭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的重大要求,结合彭州市奋力推进美丽彭州建设,加快建设生态名城、产业强市、幸福彭州的工作部署,立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系统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总结成绩和分析问题相结合、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总结提炼推进上位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推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高效实施的对策建议,从而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上位规划的修编建议。

(三)课题项目预算:课题研究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预算金额,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四)项目完成时间:2018710日前必须提交最终成果。

        二、参与询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涉及咨询业务,营业执照有效。

(三)其他资质要求:1.参与询价单位拟派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领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具备5年及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验和项目经验。2.拟派项目团队中须有2名及以上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主要成员,且须具备编制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产业规划的项目执行经验。3.参与询价单位自20154.参与询价单位在成都市域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够即时提供本地化服务。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参与询价须提供的资料

(一)参与询价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拟派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能够证明拟派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成员具备相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验的研究成果或其他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由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加盖公章)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论述本询价课题项目《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如何实施的《项目建议书》(含主要思路、实施路径等);《项目建议书》中要标明报价(只允许提出1个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

(七)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按顺序装订为纸质书册,再装入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面须标注《彭州市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课题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四、定标方法

(一)确定入围单位: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建评审小组,由按本公告要求递交资料、且实质性满足采购要求的参与询价单位的拟派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项目建议书》公开陈述,评审小组综合参与询价单位报价及《项目建议书》公开陈述体现的课题研究思路和实施路径构建水平,遴选确定前3名作为入围单位。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该项工作。

(二)确定中标单位: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入围单位报价及《项目建议书》,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本课题项目的中标单位。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该项工作。

五、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18516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其中,现场递交时间须在工作日9:0017:00期间,邮寄递交以纸质邮件送达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时间不超过截止时间为准;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外递交的资料概不接受。

(二)确定入围单位和中标单位时间:1.确定入围单位时间:2018516日上午10:0011:00(北京时间),由符合资格条件的询价单位完成陈述后确定,具体时间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询价单位数量多少不同或有调整。2.确定中标单位时间: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扩大)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和中标结果另行通知入围单位。

(三)递交资料地点: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307室(彭州市天府中路145号)。

(四)入围陈述地点: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彭州市天府中路145号)。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询价公告在“彭州发改”微信公众号平台及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公告栏公示5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本询价公告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肯;

联系电话:(02868961831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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