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车务段职工安全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职工安全绩效管理机制,增强职工严格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职工岗位自控、互控、联控的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品质,实现运输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持续稳定,《乌鲁木齐铁路局职工安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乌铁劳卫〔2014〕678号)、《关于《乌鲁木齐铁路局职工安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补充修订的通知》(乌铁劳卫〔2015〕27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安全绩效考核评价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监函〔2015〕6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职工安全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
副组长:其他党政副职
组 员:各科室、车间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主管安全副段长
办公室副主任:安全调度科科长、劳动人事科科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车间党政正职
2.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制订我段职工安全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做好日常检查、分析、考核、兑现、评价、结果公示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正负激励并举、正向激励为主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在岗职工(包含劳务派遣工)。
四、考核周期
1.以月度为经济考核周期(25日18时至次月25日18时),每名职工每月基础分100分,通过集团公司安全风险信息平台自动积分。职工个人当月正负积分分别统计、合并考核,与职工当月安全生产一体化考核绩效奖励挂钩,逐月兑现。
2.以年度为岗位考核周期,每名职工每年基础分1200分,上年度积分不计入下一年度。年度周期内正、负积分进行累计记分,根据累计积分,对职工做出相应的岗位评价考核。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者直接进入岗位考核程序。
五、考核内容
1.安全过程考核
职工发生安全生产问题按考核标准记负积分;职工遵章守纪、标准化作业等按标准记正积分。
2.安全结果考核
职工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达到一定等级,直接启动岗位考核程序;对防止事故和各类举报、报告人员给予正向激励。
3.业务技能考核
通过业务技能考核调动职工学技练功积极性,促使职工提高业务素质,适应岗位技能要求。
六、积分标准
职工发生下列问题或事故,在联责考核所在班组班组长、副班组长的同时,如所在班组由流动班组长当班,则流动班组长与所在班组班组长同责。一般干部兼任班组长的按照《喀什车务段管理人员安全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进行联责考核。
各车间客运职工发生下列问题或事故,客运主任值班员、客运副主任值班员联责考核。
1.安全生产问题积分标准。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问题库管理办法》的分类,职工发生安全生产问题记负积分标准为:
(1)职工发生安全生产H类(红线)问题,每个记负积分200分。
(2)职工发生安全生产A类问题,每个记负积分50分。
(3)职工发生安全生产B类问题,每个记负积分10分。
(4)职工发生安全生产C类问题,每个记负积分2分。
(5)职工在连续30日内重复发生同一安全生产问题,加倍记负积分。
(6)职工发生H类(红线)问题每个联责考核所在班组班组长记负积分50分;发生A类问题每个联责考核所在班组班组长记负积分10分。
2.安全责任事故积分标准。
(1)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责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12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600分。
(2)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责任事故(B2项除外),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9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450分。
(3)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责任事故B2项,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9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450分。造成2人重伤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7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350分。造成1人重伤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5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250分。
(4)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责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600分;同时联责考核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300分。
(5)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责任事故(D21类除外),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400分;同时联责考核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200分。
(6)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21类责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50分;同时联责考核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25分。
(7)发生铁路交通责任行车设备故障,负全部、主要责任者记负积分20分;同时联责考核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记负积分10分。
(8)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重要和次要责任者,依据事故的等级,分别按上述扣分标准的60%和30%记负积分。
(9)发生职工酒后上岗问题,当事人给予记负积分50分和行政处分,同时对当事人所在班组负责人给予记负积分25分。
(10)职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其他考核仍按相关规定办理。
3.业务技能积分标准
按照职工参加全员业务技能考试的成绩进行考核。结合职工岗位作业安全、作业标准和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理,每季根据《喀什车务段职工培训考评使用待遇一体化管理办法》,进行岗位应知必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80分为达标不扣分,不达标记负积分30分。
4.正向激励项目及积分标准
(1)集团公司正向激励项目及积分标准。
①经集团公司认定,对发现和防止重大安全隐患的职工记正积分200分。
②在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认可名次,或在集团公司技能大赛中取得前三名的人员记正积分200分。
③每季度被集团公司评为标准化示范班组的班组长记正积分50分,其他班组成员记正积分10分。
以上正激励项目记分时间以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④经集团公司认定,对举报铁路交通事故的人员记正积分50分。
⑤经集团公司认定,对报告安全生产违法、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记正积分20分。
以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正向激励项目,由集团公司安监室认定给予有关人员记正积分。
⑥受到集团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表扬通知书》的相关职工,记正积分5分。
⑦因工作落实突出,受到集团公司表扬通知书表扬的职工,记正积分5分。
(2)段正向激励重点项目。
①对发现和防止安全隐患的职工,根据《喀什车务段发现和防止一般安全隐患小额快奖奖励办法》记正积分10~100分,实施积分与经济双重奖励。
a.每件奖励200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100分。
b.每件奖励150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80分。
c.每件奖励100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60分。
d.每件奖励50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40分。
e.每件奖励10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20分。
f.每件奖励50元的人员记正积分10分。
②对全年在作业岗上模范遵章守纪、严格标准化作业无违章的职工在下年1月份记正积分100分。
③对专项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通报表扬的职工记正积分50分。
④在车务段组织的职工业务技能考试或技术比武中获得第一名记正积分20分、第二名记正积分15分、第三名记正积分10分。
⑤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技术创新的职工,根据建议的采用情况和效果记正积分10~20分。
⑥职工因发生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问题被考核记负积分,整改销号后三个月内未发生B类及以上问题的,按被考核分值的50%记正积分。
七、工作分工及积分录入
1.各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录入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发生问题的责任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后,根据有关积分标准在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中录入对责任职工的绩效考核。
2.安全调度科负责各类事故责任人安全信息考核和职工防止事故的记正积分录入;负责对全年在作业岗上模范遵章守纪、严格标准化作业无违章的职工在下年1月份正积分的录入;负责每月26日前将职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完成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室和运输处。
3.职工教育科负责对职工季度学分制分数的录入;负责职工业务技能和技术比武的记正积分录入。
4.劳动人事科负责对职工调动信息的及时录入及维护;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月度绩效考核金额。
5.信息技术统计科负责集团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技术性问题维护;段、集团公司系统的对接工作。
八、考核兑现
1.岗位考核
(1)职工年底累计积分结果,记入职工个人安全绩效档案库,作为职工提职、晋级、评先等岗位评价考核的参考依据。
(2)职工年内正、负积分合并累计达不到上岗要求的,按照《喀什车务段强制培训管理办法》进行强制培训。
2.强制培训期间的有关规定
(1)职工内部离岗强制培训结束返岗后正、负积分重新计算。
(2)返岗后如果职工年内正、负积分累计达到强制性培训要求的,不再培训。
3.岗位兑现
按《喀什车务段工资总额与安全、经济效益挂钩清算办法》执行。
九、附则
1.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
2.本办法由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