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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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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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解决备案电动自行车执法认定、防伪、防盗等问题,交警支队已将特殊行业备案车辆管理系统升级为二维码管理系统,并将所有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使用新系统进行备案。2.从事邮政、报刊投递类的,车身外观颜色为深绿色;3.驾驶人员驾驶备案车辆必须通过交警星级用户网上学习考试,上路行驶须佩带二维码工作证件、穿着工作服、带头盔。2.点击星级用户,再点击右下角电动车扫码,弹出二维码扫描界面;
注意:如不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将无法扫描到备案车辆档案信息。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500元。申请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在后轮两侧安装的载物托架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载桶装饮用水、燃气瓶的数量为:载燃气瓶不得超过4瓶,桶装饮用水不得超过5桶。如超出上述条款规定范围的,处罚:200元。(五)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城市快速干道行驶的,500元(一)驾驶未备案车辆上路行驶的,或者备案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车并处罚款2000元。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扣车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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